两个主要两部主要章程
联邦法 382-FZ 的 29 月 2015 国内仲裁和仲裁机构由俄罗斯法律管辖。 5338-1 的 7 月 月 1993 国际商事仲裁在其范围内管辖国际商事仲裁。 382-FZ 国家法院援助和监督还受《民事和商事程序法》管辖。.
见见 六国法院比较 主管法院系统和申请路线。
机构组织程序
常设仲裁机构根据法律和规则管理组织程序、通信和收费。 行使机构职能的权利一般要求法定授权程序。 第44条免除了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和俄罗斯商会海事仲裁委员会获得这一授权。
法庭解决争议
由独任仲裁员或小组决定案情。 在机构仲裁方面,机构和法庭具有不同的职能。 这种区分有助于理解协议、规则和由此而来的裁决。
特别仲裁仍然可用
382-FZ第1条第(5)款明确涵盖为某一特定争端设立的法庭。 临时程序缺乏一般的机构行政管理,而法律允许某些商定的机构职能。 必须对所选模式的可仲裁性和任何特殊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有关的争议类别。
为何区分重要
当某一程序被描述为临时程序时,体制要求仍然具有相关性。 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第53号决议第44(20)条和第50段涉及相关的限制和后果。 因此,必须结合其实际组织情况来理解特别诉讼的法定可用性。
选择法规和检查机构
法定依据: 382-FZ第1(1)-(5)条, 第1条 的 第5338-1号法律 和 382-FZ第44条. 国际性遵循法定关联因素,而不是语言或外国名称。 382-FZ 也适用于俄罗斯所控国际商事仲裁,其程序遵循其具体规约.
机构授权一般由联邦主管当局 -- -- 俄罗斯司法部通过规定的程序给予;商会的廉政公署和摩克议会有法定例外。 第44条检查该机构在相关时间的地位和规则.
司法指导和实际差异
判例法: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24 月 2023, 20-KG23-11-K5 拒绝将个人仲裁员列入机构名单并还押的要求。 但是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12 月 2020, 304-ES19-20506 机构管理规避法律时,法院本身拒绝签发令状。 禁止特别仲裁的一般性声明并不描述这一框架。
各机构和特设机构在获得 特别法院协助收集证据, 在俄罗斯一个仲裁地,两种用途都使用 申请申请程序. 支票支票支票支票支票 可仲裁性与机构地位分开.
法院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俄罗斯宪法法院 / 否. 826-O特设:组织安排的界限最高法院,第53号,第50段当临时标签不够时一般性资料。 适用的法律框架取决于具体争端、所在地和执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