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背景背景
临时裁决的执行令被拒绝。 下级法院除其他事项外,还审议了网上公布和交存公证人的规则。 申请人对第382-FZ号法律第44条第1和第20部分提出质疑。
法院的推理
确定意见将体制上的替代与特定案件必要的一次性安排区分开来。 法院驳回了未经证实的结论,即临时程序构成非法行政和任意拒绝执行。
阅读确定结果
程序事项的真正组织。 法院拒绝接受申诉;法院没有推翻下级裁决,也没有对公开提出仲裁给予普遍许可。
来源和法律参考资料
宪法法院裁决编号. 826-O 的 9 月 2024从法律数据库复制
一般性资料。 适用的法律框架取决于具体争端、所在地和执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