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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11 月 月 2018, 305-ES17-7240

最高法院:223-FZ下的采购并非自动不可仲裁

A40-165680/2016号判例及其可仲裁性裁定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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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事实事实事实

执行建筑裁决引起了对公有公司采购的可仲裁性异议。

持有和结果

最高法院维持了该令状。 适用223-FZ本身并不确立法定禁令;没有提供违反预算供资的证据。

持有额限额

不将这种持有权扩大到44-FZ或每个采购类别下的国家合同。 必须检查现行法律、合同类型和程序守则限制。

来源和法律参考资料

一般性资料。 适用的法律框架取决于具体争端、所在地和执行国。